2016年4月1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準浙江、安徽、陜西3省開展建筑勞務用工制度試點工作方案,隨后安徽省、浙江省、陜西省陸續發布“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方案”。
安徽省試點方案覆蓋全省,力度非常大,并直接提出了“自試點工作開始之日起(即2016年6月1日),取消建筑勞務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管理,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再將建筑勞務資質列入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違法分包打擊范圍?!?。
浙江省試點范圍選擇了杭州市、嘉興市,提出:逐步取消建筑勞務企業資質,積極發展建筑業專業作業企業。
陜西省決定在西安市、安康市和陜西建工集團、西安建工集團開展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強調了:利用互聯網+新型建筑用工管理模式,建立“建筑務工信息網”。通過改革試點,探索包括從業人員培訓制度、實名管理制度、工資支付制度、改革勞保統籌管理、弱化勞務企業資質及信用評級制度在內的新型建筑業勞務用工工作新體制。
住建部文件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批準浙江、安徽、陜西3省開展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函
建市函[2016]75號
浙江、安徽、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要求在我省開展建筑勞務用工管理改革試點工作的請示》(浙建建[2016]32號)、《關于上報<安徽省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請示》(建市[2016]54號)、《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上報我省建筑業用工管理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請示》(陜建字[2016]31號)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們開展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請你們分別按照試點實施方案,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主體,精心組織試點工作,有效防范各類風險。要及時總結評估試點工作成效,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經驗,發揮示范帶動、服務全國的積極作用。試點工作中遇到的有關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函告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6年4月11日
安徽省文件
關于印發《安徽省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
建市函〔2016〕902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城鄉建設委、城鄉規劃建設委),廣德、宿松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局):
為確保我省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順利推進,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批準浙江、安徽、陜西3省開展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函》(建市函〔2016〕75號),我廳擬定了《安徽省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實施。
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自2016年6月1日開始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有關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廳建筑市場監管處。
聯系人:張曉燕
聯系電話:0551-62871243
郵箱:1987843046@qq.com
2016年5月19日
安徽省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方案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批準的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結合本省實際,制定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深化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優化建筑勞務用工形式,建立一支以市場化為導向、以施工企業為主、以專業作業企業為輔的現代建筑產業工人隊伍,推動傳統建筑勞務監管方式、用工方式和作業方式的轉變,切實提高建筑工程質量,保障用工企業和工人的合法權益。
(二)總體目標。著力破除當前建筑業勞務用工管理制度的束縛阻礙,探索建立專業化、產業化建筑勞務用工制度。充分利用安徽建筑勞務大省和人力資源優勢,深化建筑勞務用工制度、組織形式、運營機制和管理體制改革,以主體多元化、運營市場化、結構多樣化、發展專業化為目標,逐步形成統一開放、組織有序、規范發展的建筑用工管理體系,為建筑業轉變發展方式、提升工程品質提供支撐動力。
(三)指導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的發揮政府作用,充分調動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積極性,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堅持政策性引導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堅持政府推進與企業自愿、個人自主選擇相結合,堅持試點先行與實踐探索相結合,為全國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二、試點內容
(一)取消建筑勞務資質。自試點工作開始之日起,取消建筑勞務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管理,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再將建筑勞務資質列入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違法分包打擊范圍。
(二)加快企業轉型升級。鼓勵現有建筑勞務企業采取獨資、控股、混合所有制或通過收購、兼并等多種形式,組建法人經濟實體做大做強,引導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組長組建小微專業作業企業做專做精。支持鼓勵建筑施工企業將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的農民工招用為自有工人,支持基本具備條件的勞務企業向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發展。取締無實際勞務作業人員的“空殼公司”和“僵尸企業”。
(三)建立“三項”制度清單。建立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用工企業與作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繳納各類保險。建立實名制管理制度,實行建筑作業人員實名制管理。建立培訓上崗制度,堅持“先培訓,后上崗”。
(四)明晰“三方”用工關系。厘清建筑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建筑勞務(專業作業)企業和作業人員三者之間的關系,明確三方責任。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對所承包項目的建筑專業作業活動負總責;建筑勞務(專業作業)企業對本企業的用工行為負直接責任,按月公示工資支付清單;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對專業作業人員工資支付情況負監督責任,對建筑勞務(專業作業)企業未按時間節點支付工資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改革政策支持力度。將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班組長組建的小微專業作業企業納入當地“小微企業”管理,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減免政策。推行工程履約擔保、施工企業銀行保函制度,改革建筑工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交繳方式,探索建立建筑專業作業人員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積極爭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行業政策資金和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建筑專業作業企業參加施工的項目獲得優質工程獎的,享受施工總承包企業獎勵待遇。
(二)推進建筑農民工市民化。探索建立適合建筑業特點的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健全建筑業農民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積極改善建筑業農民工生產生活條件,將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建筑務工人員納入保障對象,推動建筑業農民工向現代產業工人轉化和市民化,享受城鎮化政策。
(三)抓好建筑工人職業培訓。強化企業培訓主體責任,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建立培訓機構,采取工學結合、校企合作、師傅帶徒弟等方式,對自有工人進行職業培訓。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工人職業培訓制度以及將職業培訓考核等級與基本工資掛鉤制度,調動從業人員參與培訓的積極性,提升從業人員技能水平。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筑工人職業技能培訓,發揮技工學校、職業院校、培訓機構的專業優勢,采用校企合作、訂單培養、創建實訓基地等方式,為建筑業輸送更多合格的產業工人。加強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的溝通協作,積極爭取和落實專項資金對建筑工人職業技能培訓的支持。
(四)加強建筑作業市場監管。健全建筑勞務用工監管信息平臺,實行作業工人實名制信息化管理。記錄施工現場作業工人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結算、技能培訓、考核鑒定等信息。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實現施工項目全覆蓋。完善建筑勞務用工違法違規查處機制,促進優勝劣汰,加強建筑專業作業企業經營行為和建筑勞務用工行為的監管,確保建筑專業作業隊伍穩定。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的單位及責任人,啟動問責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改革方案。4月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試點工作方案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5月份,出臺《安徽省建筑勞務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各市(省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改革試點具體實施方案。省、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時發布改革試點信息,開展宣傳發動,組織推介活動,爭取政府、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企業優先安排信譽良好的建筑勞務作業企業承接建筑勞務作業,保證我省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工作早見成效、早出成果。
(二)開展信息登記。6月份起,各類建筑勞務企業按商事改革規定規范建筑專業作業企業工商注冊。各市、縣建立建筑勞務作業企業和用工管理信息平臺,2017年底前實現建筑專業作業人員實名制登記管理工作全覆蓋。
(三)加強組織領導。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立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機構(改革試點工作機構辦公室設在廳建筑市場監管處),指導各市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及時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對試點工作不積極、不主動甚至敷衍塞責的,予以通報批評;不斷總結完善試點工作取得的成績和經驗,每季度召開一次試點工作調度會,每半年向住房城鄉建設部上報一次試點工作進展情況。
各市(省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成立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機構,負責本地勞務企業改革試點工作,及時總結完善本地試點工作取得的成績和經驗。各市(省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于5月底前,將本地改革試點具體實施方案、工作機構成立情況及日常工作聯系人、聯系方式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健全信息報送渠道,各市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機構每季度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上報一次試點工作進展情況。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大力宣傳推進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義和重要性,引起全社會對開展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高度重視,及時宣傳改革試點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來源:安徽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
浙江省文件
關于印發《浙江省建筑勞務用工管理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建發〔2016〕188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寧波市城管局,紹興市建管局:
為貫徹落實黨和政府關于農民工問題的方針、政策,深化我省建筑業改革和發展,創新建筑勞務用工管理模式,加快培育建筑業產業工人隊伍,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建市〔2014〕92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批準浙江、安徽、陜西3省開展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函》(建市函〔2016〕75號)等文件精神,決定在我省部分地區開展建筑勞務用工管理改革試點工作?,F將《浙江省建筑勞務用工管理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
1.《浙江省建筑勞務用工管理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2.《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批準浙江安徽陜西3省開展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函》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5月10日
附件1
浙江省建筑勞務用工管理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為深化我省建筑業改革和發展,創新建筑勞務用工管理模式,加快培育建筑業產業工人隊伍,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建市[2014]92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筑業轉型升級進一步推進建筑強省建設的意見》(浙政發[2011]9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浙江省建筑勞務用工管理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大眾創新、萬眾創業”的總體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簡政放權,堅持政策引導和市場運作相結合,堅持政府推動和企業自愿、個人自主選擇相結合,堅持試點先行和逐步推進相結合,充分調動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積極性,著力破除當前束縛阻礙建筑勞務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創新建筑勞務用工管理工作思路和做法,為全面推動建筑勞務用工改革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目標任務。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的指導下,根據我省建筑業勞務用工的實際,用3年左右的時間,著力深化建筑業勞務用工組織形式、運營機制、教育培訓和管理機制改革,以主體多元化、運營市場化、結構多樣化、隊伍產業化為目標,調整優化建筑勞務用工組織形式和結構形式,完善建筑業從業人員培訓教育、技能鑒定制度體系, 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實現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實名制管理,強化建筑勞務市場信用體系建設,逐步形成全省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筑勞務市場體系,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術、高素質的建筑業產業工人隊伍,為推動建筑業轉型升級、打造建筑強省提供基礎保障。
二、試點范圍和組織
本次試點工作的試點地區為杭州、嘉興市。杭州、嘉興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制定本地區建筑勞務用工管理改革試點工作方案,選擇有代表性的建設工程作為試點項目,報經同意后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文公布。
本次試點工作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具體工作委托杭州、嘉興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實施。
三、試點內容
(一)鼓勵建筑業專業作業企業發展
逐步取消建筑勞務企業資質,積極發展建筑業專業作業企業。引導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擁有一定數量的與其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骨干技術工人,成立獨資或控股的專業作業企業;鼓勵有一定技術能力和管理能力的班組長組建專業作業企業,專業從事建筑勞務作業。與財政、稅務等部門加強溝通聯系,將專業作業企業納入當地“小微企業”管理,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減免政策。
(二)完善建筑勞務分包合同管理
試點項目的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應當與專業作業企業就分包的勞務作業簽訂勞務作業合同,明確雙方責權利關系,包括勞務分包作業范圍、勞務工程款結算方式、支付時間、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驗收標準、保障勞務工程款支付的措施以及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引導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根據自身具體情況建立本企業勞務分包合同管理體系,根據勞務作業的特點、專業、人員層次的不同,制定相應的勞務分包合同文本。
(三)落實施工總承包企業責任
按照“誰承包誰負責”的原則,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生產和民工工資支付等負總責。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應督促專業作業企業與作業人員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對專業作業企業的作業人員工資支付負監督責任,對專業作業企業未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行為負連帶責任。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應根據自身特點,制定相應的勞務作業分包管理與考核制度,建立內部的專業作業企業、人員數據庫,根據專業作業企業的管理實力、作業人員技能、規模、業績、違約記錄等關鍵指標,建立專業作業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及風險防范機制。
(四)完善勞務人員技能培訓考核制度
建立以企業為主的勞務人員培訓機制,堅持“誰用工、誰培訓”的原則,鼓勵企業建立培訓機構,足額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開展本企業工人的培訓、考核工作。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5%足額提取職工教育經費,??顚S?。企業實際使用的不超過計稅工資總額2.5%部分的職工教育經費,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超過2.5%的部分可在以后納稅年度扣除。
加強建筑工人職業技能水平認證工作,鼓勵有認證資質的考核機構或鑒定機構對建筑工人的職業技能進行水平認證,引導企業建立以中級技工為主體,高級技工為骨干,技師、高級技師為龍頭的勞務作業隊伍。積極爭取和落實財政資金對建筑勞務人員培訓和技能水平認證的支持,鼓勵企業建立健全內部職業技能水平等級與基本工資掛鉤制度,調動從業人員的積極性。
(五)全面實行勞務人員實名制管理
嚴格督促施工現場落實勞務人員實名制管理的各項制度,施工總承包企業配備專職或兼職勞務用工管理人員,負責登記勞務人員的基本身份信息、培訓和技能狀況、從業經歷、考勤記錄、誠信信息、工資結算及支付等情況。專業作業企業要將現場勞務人員的相關資料報施工總承包企業核實、備查;施工總承包企業要監督專業承包企業、專業作業企業落實實名制管理,并留存相關資料。積極推行信息化管理方式,將勞務人員的基本身份信息、培訓和技能狀況、從業經歷和誠信信息等內容納入信息化管理范疇,杭州、嘉興市要逐步實現本行政區域內不同項目、不同企業勞務人員信息的共享和互通。
(六)推進勞務市場信息化建設
加強建筑市場信息公開力度,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開設“勞務用工改革試點”專欄,公布試點項目、專業作業企業以及具有職業資格的勞務人員等信息。推行勞務合同履約評價制度,公布合同履約評價結果,對存在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不執行實名制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拖欠勞務人員工資、引發群體性討薪事件的專業作業企業列入“慎用勞務企業”名單,提醒全行業謹慎使用。
(七)推進勞務分包計價管理改革
深入跟蹤調查建筑勞務市場價格,切實解決定額人工單價與市場不匹配問題,力爭在定額人工定價模式上取得重大突破,推進勞務市場承發包定價模式市場化改革,引導承發包雙方合理確定勞務分包費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成立“省建筑勞務用工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協調小組,組長由分管廳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省建筑業管理局、試點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擔任。協調小組負責制定推進試點工作的政策措施、協調重大問題、監督檢查工作落實等。辦公室設在省建筑業管理局,負責日常工作。
(二)加強宣傳協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試點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工作宣傳,積極與人力社保、財政、稅務、安監等部門溝通協調,爭取相關部門對建筑勞務用工管理改革試點工作的支持和幫助。相關行業協會積極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包括將試點信息告知會員單位、組織會員單位觀摩學習、培訓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建筑市場勞務用工組織方式改革相關制度和指導意見的制定工作等。
(三)加強指導和信息反饋?!笆〗ㄖ趧沼霉す芾砀母镌圏c工作”協調小組、試點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試點項目和相關企業的指導服務,及時總結勞務用工管理改革開展情況、取得成效、存在問題,并提出下一步改進措施,及時向住房城鄉建設部反饋。
來源: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
陜西省新聞
陜西省將開展建筑業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近日,住建部決定在我省開展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針對這一工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制定了《陜西省建筑業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決定在西安市、安康市和陜西建工集團、西安建工集團開展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方案》明確提出,試點將建立惠及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建筑業從業人員的勞保統籌制度,切實解決涉及建筑業勞務用工的技能培訓、鑒定考核、工資支付、養老保險、住房保障等問題,利用互聯網+新型建筑用工管理模式,建立“建筑務工信息網”。通過改革試點,探索包括從業人員培訓制度、實名管理制度、工資支付制度、改革勞保統籌管理、弱化勞務企業資質及信用評級制度在內的新型建筑業勞務用工工作新體制。
改革試點工作將按照“試點先行、總結經驗、不斷完善、穩步推進、務求實效”的要求,積極推進六大方面工作。
建立建筑工人技能培訓機制
《方案》提出,要建立多形式、多渠道的建筑工人技能培訓機制,強化建筑企業培訓主體責任、開展多種形式職業培訓、建立建筑工人技能激勵、培訓專項經費及職業技能考核等機制。
明確建筑用工工資管理行為
規范勞務用工管理,全面建立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實行“一卡通”,實現電子信息化管理。明確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建立銀行代發工資制度,實行包括建筑工人工資、勞保統籌在內的勞務費委托銀行直接代發的辦法。
構建社會保障體制
制定建筑工人勞保統籌返還辦法,將建筑工人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簡化審批試點公司勞保項目返還審批程序,積極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優先將“保障房公寓、員工宿舍”向試點公司建筑工人提供。
鼓勵小微技能企業發展
引導建筑企業擁有自有技術工人,鼓勵有一定技術特長和管理能力的班組長組建小微專業技能企業,同時發揮試點企業的引領作用,推動上下游企業分工協作發展。
開展務工網項目建設
利用“互聯網+”建立建筑務工信息網,統籌安排開發建設務工網項目,建立健全務工網管理制度,把務工網建成建筑企業、項目建設勞務用工分包和建筑工人資源共享、服務協同的公共服務平臺。
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完善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制度,住建、人社部門將建立失信企業及人員“紅、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建立健全企業失信懲戒機制,加強對企業及人員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懲戒。(齊若天)
來源: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